肇庆多家门店被查处!
2024年7月4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德庆县某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在售的2辆电瓶车实际装配蓄电池、随车配件与随车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的参数信息不一致。经查,当事人为吸引顾客、提高销量,擅自对涉案电动自行车
2024年9月13日,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4日,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怀集县某电动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车行已售的1辆电瓶车外观、配件与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的参数、产品简图不一致。经查,当事人擅自对上述电瓶车实施了改装电池、改装倒后镜等非法改装行为,导致车辆实际状态与产品合格证登记的参数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
2024年10月28日,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德庆县某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在售的2辆电瓶车外观、配件与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的参数信息、产品简图不一致。经查,当事人为吸引顾客擅自对上述电瓶车实施了改装电池、加装长鞍座、尾箱及尾架等非法改装行为,导致车辆实际状态与产品合格证登记的参数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
2024年9月23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9日,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肇庆高新区某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在售的3辆电瓶车外观与随车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的信息、产品简图不一致。经查,当事人为吸引消费的人,擅自对涉案电瓶车实施了加装长鞍座、尾箱、尾架等改装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024年9月20日,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4日,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对其销售的1台电瓶车擅自更换了不相同的型号电池,导致电瓶车安装的蓄电池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经查,当事人为吸引顾客、提高销量,擅自对涉案电瓶车实施了篡改蓄电池等改装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024年8月30日,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20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端州区某车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车行在售的7辆电瓶车与产品合格证登记的参数(结构)不一致。经查,当事人对上述车辆实施了安装加长鞍座、尾架、塑件的非法改装行为,导致车辆实际状态与产品合格证登记的参数(结构)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
2024年2月4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1日,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不合格车辆2辆、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3日,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电瓶车,并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4日,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4辆不合格的电瓶车,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3日,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没收涉案电瓶车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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